退換貨政策

2.商品瑕疵退換客服受理後,請保留原包裝完整性於7天內寄回,確保無使用過、留下污漬等,運費由賣家負擔。

3. 商品本體之保護貼膜、標籤等皆不可撕除或毀損。

4. 商品包裝盒外觀不得有刮傷、破損、受潮、塗寫文字、黏貼任何註記。

5.必須完整保留相關配件,如:配件及其包裝、贈品、所附相關文件、說明書等。退還產品時,您應將所有的產品配件、贈品與相關產品一同寄回。

6.如您寄回的商品不符合退貨標準,或在運送過程中使商品破損、髒污等,皆有可能影響您的退款權益,我們將依損壞比例分攤且從退款中扣除。

7.商品一經拆封使用,恕無法辦理退貨

8.寄錯商品請於收件後3天內聯絡客服,客服受理後請保留原包裝完整寄回,並留下地址及電話姓名,賣家會請快遞去收件,運費由賣家支付,少寄商品需先拍照與客服人員確認,並盡快為您補寄。

9.在鑑賞期7天內,若要退貨請您提供您欲退款的銀行帳戶,由於物流運費並非本站賺取,是由物流公司收取單筆運費,因此退款不退運費,退款金額將扣除120元物流費,一旦我們收到您的退貨商品,確認該商品皆符合退貨標準,我們即進行退款流程。

10.商品若是我方寄錯或瑕疵,退回運費由我方負擔。若自身理由不喜歡或不適用,將由消費者承擔寄回運費。

七日鑑賞期間之計算:

台灣境內交易,根據台灣消保法第十九條規範,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換貨的服務,且商品退回運費由本公司承擔。請保持商品包裝完整寄回,經本公司認無誤後,即可申請退款。

(三)無法受理退貨等因素

1. 收到商品後超過七天恕不受理。

除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、個人衛生用品已拆封者等,消費者在購買後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內請求解約退貨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當商品有以下情況時,商品退回運費由本公司負擔:

  • 與訂單不符的商品(包含但不限於商品規格、樣式、數量等不符)
  • 商品有缺陷瑕疵 (包含但不限於品質瑕疵、運送過程毀損等)
  • 商品與商品頁說明不符(包含但不限於商品用途、商品功能等)

其他非上述所列情況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